我国广东省机械进出口公司(集团)向荷兰罗娜茵贸易公司出口不锈钢铲头12 000件,每

题型:问答题

问题:

我国广东省机械进出口公司(集团)向荷兰罗娜茵贸易公司出口不锈钢铲头12 000件,每件9.60美元CIF鹿特丹,纸箱包装,每箱12件。合同规定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运输标志(唛头)为: F. V. ART NO29099 ROTTERDAM NOS1-1000 该货物于2002年3月20日在广州装“东方”号轮运往鹿特丹。 请根据上列条件填制一份保险单。

考点:外销员考试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题型:问答题

创伤愈合的基本过程包括:伤口早期的炎症反应、伤口收缩、()、表皮及其他组织再生。

题型:问答题

2010年1月底,郑毅在小区门口捡到一只装有30万元的皮包,毫不心动,想方设法归还给了失主,社区干部刘强据此撰写《一只皮包映射美德》一文,投给月刊《美善》,赞扬郑毅拾金不昧之举。2010年第3期《美善》用5个页面(每面约780字)刊出了该文,署名为"刘强"。同时,《美善》在目次页右下方按例登载了该杂志社声明,内容为:"本杂志社严正声明:凡在《美善》发表的作品,未经本社同意,任何新闻媒体、出版单位和影视单位不得擅自转载、改写、结集出版和改编成影视作品等,否则将视作侵权行为,依法进行追究。"

2010年4月中旬,美善杂志社的一名编辑看到4月10日出版的《社区文化报》也登载了《一只皮包映射美德》一文,但是篇幅减少了,仅有110行,每行20字。经仔细比对,这篇文章所反映的作品主题、记叙的基本内容和所采用的基本表达形式,均没有变更。文章末尾注明"刘强原作,本报摘编"。

美善杂志社将此情况告诉刘强后,双方共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社区文化报社侵权。

原告认为:在杂志社已经明确声明禁止"转载、改写、结集出版和改编成影视作品等"的情况下,《社区文化报》仍然登载《美善》上的已发表文章,这是侵犯了作者的发表权和杂志社的专有出版权;社区文化报社未经作者许可,大量删节作品,侵犯了作者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社区文化报社非法使用作品且不支付报酬,侵犯了作者的获得报酬权。

被告答辩称:《社区文化报》确实摘编登载了刘强的作品,但报社的行为完全符合法律关于报刊转载、摘编其他报刊已发表作品的规定,没有侵犯作者美善杂志社的权利;至于作者的稿酬,报社将在法定期限内按法定标准支付,现在法定期限未满,故尚未支付,这并不构成侵权。

刘强认可社区文化报社关于稿酬的解释,但不接受其他辩解。

为什么问题一中的某项或某几项说法是正确的?

题型:问答题

1KB的准确数值是______。

A) 1024Bytes
B) 1000Bytes
C) 1024bits
D) 1000bits

题型:问答题

向项目组组员发一个讨论项目进度的通知的E-mail,并给抄送部门经理赵某某。
具体内容如下:
[收件人] wxh@mail.home.com.cn
[抄送] zx@ mail.home.com.cn
[主题] 通知
[函件内容] “各位组员:定于下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项目讨论会,请全体出席。”

题型:问答题

人身保险资金运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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