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本案中,有人认为原告王一名为借款给张三、李四,但他参与饭店的盈亏分配,实为一 发布时间:2021-06-01 02:16 │ 来源:www.tikuol.com 题型:问答题 问题: 法院审理本案中,有人认为原告王一名为借款给张三、李四,但他参与饭店的盈亏分配,实为一种合伙关系,所以对饭店经营重庆火锅的亏损,王一也应分担。这种意见有道理吗
题型:问答题 按照顺序排列,正确的选项为()。(1)依法查处(2)牟取暴利(3)建筑物倒塌(4)判刑入狱(5)偷工减料A.5-2-3-1-4B.2-3-1-4-5C.2-4-5-3-1D.1-4-3-2-5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