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参考答案:
(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用地预审报告;
(二)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涉及国有农用地的,不拟定征收土地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三)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四)有偿使用土地的,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使用土地的,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划拨决定书;
(五)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申请土地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