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某法律网站(以下简称网站)与某大学案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订立由该中心授权使用其编辑出版的《精选案例研究》丛书制作网站内容。该从书1998年第四辑中一案例《某市进出口第一分公司诉某市丝织厂虚开购销合同项下增值税发票致其不能获得出口退税赔偿案》标题中的被告为某市丝织厂,而案例主文中的被告应为某市丝织一厂。网站在制作内容时,未对该篇案例进行任何修改,全文照登。内容上传后,某市丝织厂认为网站制作的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名誉权,有两家外贸企业终止了与该厂的业务关系。该厂于2001年7月5日向某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网站赔偿因侵犯其名誉权而造成的损失49万元。针对该案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网站对案例内容审核过程中存在过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网站只是转载《精选案例研究》的内容,责任在于某大学案例研究中心,网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C.如认定网站侵权,则网站构成的是对纺织厂名称权的侵犯,而不是名誉权的侵犯
D.本案中,某中心与网站一起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