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建造开发销售商品房,2005年10月该公司

题型:问答题

问题:

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建造开发销售商品房,2005年10月该公司在当地有关媒体刊登售楼广告。内称:该楼盘为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环境优美典雅,绿化率为48%,并建有高档会所;为此,该楼盘的房价确定为每平方米8500元(均价)。某公司职员李某看到该售楼广告后,认为该楼盘的小区环境正合其购房意愿,遂于2005年12月5日与A公司签订了总房款为100万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应于2006年6月lo日前交房,违约金为合同总房价的5%。2005年12月10日李某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额房款。2006年6月8日A公司按期交房,李某发现A公司为降低建房成本,大大减少了小区的绿化,其绿化率仅为25%,且售楼广告中所称的高档会所也不见踪影。于是,李某向A公司提出异议进行交涉,认为A公司缺乏诚信,所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小区环境与其售楼广告宣传的内容大相径庭,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A公司认为售楼广告宣传的内容是其开发初期的设想,后因房地产市场火爆,本公司有权改变原有的小区规划;且其售楼广告宣传中所称的有关小区绿化率和高档会所的内容并未载入与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中。因此,该售楼广告内容应视为要约邀请,仅供购房者参考。李某对A公司的解释十分不满,遂向B区人民法院(PA下简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因改变小区环境规划的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查明,有关小区绿化率和建有高档会所的内容仅在A公司的售楼广告中刊登,并未载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人民法院认定A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因该案李某遭到的经济损失为53000元。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为A公司建造该商品房的承包人C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以A公司未按照与其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支付工程价款,并经多次催告未果为由,向 B区人民法院申请将该商品房拍卖,其拍卖所得价款优先清偿其建设工程的价款。
要求:根据以上所述事实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回答下列的问题;
(1)A公司的售楼广告中有关小区绿化率和高档会所的说明应视为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并说明理由。
(2)由于双方未将售楼广告中有关小区绿化率和高档会所的说明载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A公司的行为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
(3)如果李某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其损失为由请求人民法院增加,人民法院是否支持其请求并说明理由。
(4)C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商品房拍卖,并将其拍卖所得价款优先清偿建设工程价款的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考点: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题型:问答题

患者,女性,35岁。腰痛伴左下肢放射痛3个月,脊柱侧凸,左小腿肌肉萎缩,足背感觉下降,左直腿抬高试验征(+),X线平片示L5~S1椎间隙稍狭窄。

哪项治疗方法不合适()

A.腰围固定

B.牵引

C.理疗、推拿、按摩

D.卧床休息

E.腰背肌锻炼

题型:问答题
根据26×73=1898,下列算式的正确的是(  )
A.2.6×7.3=1.898B.2.6×7.3=18.98
C.2.6×7.3=189.8D.26×7.3=189.8
题型:问答题

Some meat _______ in the box. Some noodles _______ on the table. [ ]

A. are; are        

B. is; is            

C. are; is           

D. is; are 

题型:问答题

以下选项中不属于信贷业务基本流程原则的是()。

A.审贷分离

B.权利制约

C.利益最大

D.权责对等

题型:问答题

某市(市政府及其部门位于B区)A区甲律师事务所为招揽更多的业务,实行按案件标的额为介绍案件的人提取一定的“案件介绍费”的措施,并且对几个较为重大的案件,都给予了介绍人一定数额的费用。由于在某一案件上通过这一办法将乙律师事务所的案件争揽过去,乙律师事务所对甲律师事务所的这一行为向A区司法局进行了举报。 A区司法局对此进行了调查,确认甲律师事务所确有此违法行为,乃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甲律师事务所作出警告的处罚,并责令其停业整顿。

本案诉讼过程中,原告若申请回避,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原告申请回避的对象仅限于审判人员

B.审判人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

C.原告申请回避,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D.被申请回避的审判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之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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