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到达受要约人,方为有效。 发布时间:2018-11-24 18:08 │ 来源:www.tikuol.com 题型:多项选择题 问题: 《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到达受要约人,方为有效。A.包含在要约之中B.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C.发出要约后D.与要约同时E.在要约到达前
题型:多项选择题 患者男性,26岁,自诉全身不适,腹痛,腹泻,呈水样便,并伴恶心,呕吐,经询问后得知该患者曾于发病前2小时进食新鲜盐渍海带凉拌菜。该菌的致病因子主要是()A.耐热和不耐热性肠毒素B.志贺样毒素C.耐热性和不耐热相关性溶血素D.凝固酶E.霍乱肠毒素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