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判断题 甲公司在2005年至2007年间连续与乙公司签订了三份煤炭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分别向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发运了货物,但乙公司及其六个子公司迄今未支付货款。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付款,无权要求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付款 B.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付款,无权要求乙公司付款 C.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及其六个子公司对所欠货款承担连带责任 D.甲公司只能选择乙公司付款,但可要求其六个子公司承担补充付款责任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