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甲户籍地为湖北,去深圳亲戚家住了1个月,后来在北京做临时工达2年,根据民法通则的 发布时间:2018-06-06 08:52 │ 来源:www.tikuol.com 题型:单项选择题 问题: 公民甲户籍地为湖北,去深圳亲戚家住了1个月,后来在北京做临时工达2年,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应以( )为其住所。A.湖北 B.北京 C.深圳 D.湖北、北京、深圳
题型:单项选择题 鲁迅对《金瓶梅》的一句评语是()A.讽刺揶揄则取当时世态,加以铺张描写,几乎改观B.虽命意在于匡世,似与讽刺小说同伦C.虽述变幻恍惚之事,亦每杂解颐之言D.著此一家,即骂尽诸色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