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08 年3 月止,根据《金融理财师资格认证办法》的规定,以下资格申请人中,符合AFP 资格认证工作经验认定要求的是:( )。
A.张先生2003 年本科毕业后,曾在信达证券公司任行政主管近三年;2006 年6月辞职,
B.赵小姐2005 年7 月大专毕业后,在德诚会计师事务所先后任助理会计师、会计师。
C.王先生1995 年至1997 年期间,曾在某银行担任过两年的营业员;1997 年至2000年期间攻读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一直担任中大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D.李女士2005 年本科毕业后,在诚信律师事务所任律师,从事遗产规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