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日,外购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580万,增值税款98.6万元
问题:
(1)15日,外购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580万,增值税款98.6万元,货款已通过银行支付,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于当月办理了认证手续。
(2) 18日,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作价人民币100万元,货款已通过银行支付。
(3) 20日,自营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一批,该批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600万元。
(4) 23日,内销货物一批,销售额为500万元,货款尚未收到。
(5) 30日,接供电局电费通知单:本月共耗用20000度,其中生产部门耗用19000度,职工食堂1000度,应支付本月电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4万元。增值税款0.68万元,税款已通过银行支付,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于当月办理了认证手续。
(6) 31日,接自来水公司水费通知单:本月共耗用20000吨,其中:生产用水18000吨,职工食堂用水2000吨,支付水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40万元,增值税2.4万元,款项已通过银行支付,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于当月办理了认证手续。
(7) 上期末留抵税款1万元。
要求:1.计算该公司当月增值税免、抵、退税额;
2.作出相关业务正确的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