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在某市人民医院妇产科生下一对孪生早产女婴。根据医嘱,王某的丈夫张某将孪生女婴又送
题型:问答题
问题:
王某在某市人民医院妇产科生下一对孪生早产女婴。根据医嘱,王某的丈夫张某将孪生女婴又送往儿童医院住院治疗。入院时,这对女婴生命力极其微弱,医生告知女婴可能会出现危险症状,导致死亡的后果。张某在预交了4000元医疗费后即离去。经过医务人员1个多月的精心治疗和护理,婴儿病情好转可以出院,医院即按照张某提供的住址,先后多次发电报、去信通知张某夫妻来医院办理女婴出院手续,均不见回音。在此期间,王某因产后体质虚弱,又患肝炎,在某医院治疗。张某则给儿童医院打电报称事务繁忙暂无法脱身,请医院再保育女婴一些日子,待事办妥后即带款接女儿出院。此后,张某仍迟迟不到医院接女婴。儿童医院遂请其亲戚赵某代为通知张某夫妇到医院办理出院手续。后来,张某到医院当面答应回去筹款,接女儿回家,但回去后又无音讯,使女婴在医院置留长达11个月之久。
问:张某和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