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参考答案:
1.利用标号法找出关键线路和计算工期。
图3
计算工期Tc=25个月,关键线路见图3中粗箭线所示。
为确保工程按期完工,监理工程师应重点控制A、E、H、I、K五项工作。 因为它们均是关键工作,总时差均为零。
2.第7个月未检查时发现工作E由于业主供应设备问题将拖后2个月,超过其总时差 2个月(TFE=0),影响总工期2个月。由于造成E工作拖延的原因是业主,由承包商提出工程延期和相关费用赔偿申请,监理工程师核实后应批准承包商工程延期2个月和相关工程延期费用。如果业主不允许工程延期,监理工程师在同业主商议后,再同承包商协商赶工事宜。
3.由于E工作的拖延影响了原计划工期,业主要求承包商在后续工作中采取赶工方案,确保原25个月的工期,为此发生的一切赶工费均由业主承担。监理工程师应同意承包商所提出的费用要求。
4.组织H、I、J、K均参与的流水施工方案有两种:① H→I→J→K和②H→I→K→J (没有改变原计划的先后顺序)。
(1) 按H→I→J→K顺序组织流水施工。
① 确定流水步距(采用“累加数列错位相减取大差值法”):
H和I:
所以KH,I=4月
I和J:
所以KI,J=2月
J和K:
所以KJ,K=2月
② 流水施工工期T1=[(4+2+2)+(2+3+1)]月=14月
③ 计算总工期如下。
因为第7个月未检查时,E工作拖后2个月,则E的完成时间为(7+2)月=9月,即第9个月未完成,所以H的最早开始时间为第9个月末。又由于H→I→J→K线路中,J工作的开始时间应为[9+(4+2)]月=15月,而另一条线路中工作G的最早完成时间为(9 +DF+DG)月=15月,所以G工作不影响流水施工中J工作的开始时间,则总工期为T= (9+14)月=23月。
或按线路确定。
E→F→G→J→K:7+
+DF+DG+KJ,K+DK=(7+2+2+4+2+6)月=23月
E→H→I→J→K:7+
+T2=(7+2+14)月=23月
E→H→L:7+
+DH+DL=(7+2+7+4)月=20月
取最长的线路为计划的总工期:T=23月
(2) 按H→I→K→J顺序组织流水施工
① 确定流水步距:KH,I=4月
I和K:
所以KI,K=1月
K和J:
所以KK,J=3月
② 流水施工工期:T2=[(4+1+3)+(2+1+2)]月=13月
③ 计算总工期如下。
在H→I→K→J的流水线路中,J的最早开始时间为(9+4+1+3)第17个月末,而工作G的最早完成时间仍为(9+2+4)第15个月末,不影响J工作的开始,所以总工期为T=9+T2=(9+13)月=22月。
或采用线路法。
E→F→G→J:7+
+DF+DG+DJ=(7+2+2+4+5)月=20月
E→H→I→K→J:7+
+T2=(7+2+13)月=22月
E→H→L:7+
+DH+DL=(7+2+7+4)月=20月
故方案②的总工期T=22月。
由于两种顺序方案均满足原计划工期的要求,所以监理工程师可以批准该方案。
解析:
[解题思路]
1.对于第一个问题,可通过标号法或通过时间参数的计算求出施工工期和关键线路,关键工作,从而确定控制的重点。
2.对于第二个问题主要看拖延的工作是否是关键工作,拖延的时间是否超过其总时差来判断对工期的影响。同时监理工程师根据影响程序和造成拖延的责任进行分析。
3.对于第三个问题,监理工程师根据第2问分析的责任和承包商采取的赶工方案判定是否符合工期要求。
4.对于第四个问题,首先分析有几种流水施工组织方案,然后对每种方案采用非节奏流水组织的方式计算流水施工工期。再在已推迟工作E完成时间的基础上计算出总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