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评析(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
题型:问答题
问题:
法条评析(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法条评析(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