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04年8月,李某持盗窃来的杨某的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材料,在上海某典当公司

题型:问答题

问题:

案情:2004年8月,李某持盗窃来的杨某的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材料,在上海某典当公司办理了房屋抵押典当借款业务。2004年8月25日,典当公司与李某签,订了甲方贷款人为典当公司、乙方借款人(抵押人)为杨某的《房地产借款抵押合同》,双方约定:抵押房地产为新渔东路杨某名下房屋,借款数额为18万元,综合费为12600元,借款期限为2个月,自2004年8月25日至2004年10月24日,首次申请当期为2个月,续当期限为零个月,利息为0.5%,违约金为0.3%/天。
在双方合同第十二条约定:“借款期或借款展期届满后30日内,杨某不履行债务的,典当公司有权将房产收归已有。”同时,该《房地产借款抵押合同》还专门向上海某区公证机关作了公证,公证书上记载:“兹证明贷款人(抵押权人)上海某典当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于某与杨某间,借款签订的《房地产借款抵押合同》,经查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根据,本公证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在办理完公证手续后,典当公司向李某发放了典当借款18万元,还一同去区房地产登记处,办理了新渔东路该房屋抵押登记手续,但是李某在合同、当票以及收条落款处均签署了“杨某”的名字。
2004年10月25日,合同到期以后,典当公司通知杨某还款,杨某莫明其妙,遂没有理会。11月,典当公司向上海市某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受理以后,向杨某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书,杨某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认为异议理由不成立,遂将杨某房子查封。杨某不服,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撤销了某区法院的决定,责令其开庭审理。庭审中,杨某提出笔迹鉴定,鉴定结论证明合同、当票以及收条落款处的签字非杨某笔迹,法院遂驳回典当公司的诉讼请求。
问题:
1.该合同约定的“借款期或借款展期届满后30日内,杨某不履行债务的,典当公司有权将房产收归已有”是否有效为什么

考点:国家司法考试司法考试卷四司法卷四
题型:问答题

(4分)有以下几种物质①NaCl(l) ②HCl(l) ③水银 ④蔗糖 ⑤液态醋酸⑥KNO3溶液 ⑦氯气⑧液态SO3⑨纯水⑩熔融KOH,填空回答(填序号):以上物质中能导电的是          ;属于电解质的是        ;属于非电解质的是       ;属于弱电解质的是       

题型:问答题

患儿女,5岁,因“食欲减退1年,口服多种助消化药无明显好转”来诊。刻诊:口干多饮,皮肤失润,大便干结,小便短黄,烦躁少寐,舌质偏红少津,苔少,脉细。

该患儿应采用的小儿推拿方为()

A.补脾经、运内八卦、掐揉四横纹、揉中脘、摩腹、揉板门、按揉足三里、揉天枢、分推腹阴阳、按揉脾俞、胃俞

B.补脾经、运内八卦、掐揉四横纹、揉中脘、摩腹、揉板门、按揉足三里、补胃经、推三关、揉丹田、捏脊、揉脾俞、揉胃俞

C.补脾经、运内八卦、掐揉四横纹、揉中脘、摩腹、揉板门、按揉足三里、补胃经、推三关、运内劳宫、捏脊、分推腹阴阳

D.补脾经、运内八卦、掐揉四横纹、揉中脘、摩腹、揉板门、按揉足三里、清肝经、按弦走搓摩、揉肝俞、揉阳陵泉、揉脾俞、揉胃俞

E.补脾经、运内八卦、掐揉四横纹、揉中脘、摩腹、揉板门、按揉足三里、清天河水、揉二人上马、运内劳宫

题型:问答题

简述品德的结构。

题型:问答题

《中 * * 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结合刑事诉讼基本原理,关于这一表述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职能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

B.体现了刑事诉讼直接原则的要求

C.体现了刑事审判的程序性特征

D.体现了刑事审判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的方向

题型:问答题

田中先生はどこに()か。

A.です

B.あります

C.います

D.いません

更多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