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C-B/9666- 1996)》规定,理发刀具、胡须刷、毛

题型:单项选择题

问题: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C-B/9666- 1996)》规定,理发刀具、胡须刷、毛巾不得检出

A.军团菌
B.寄生虫虫卵
C.甲型肝炎病毒
D.痢疾杆菌
E.大肠菌群和金黄色葡萄球菌

考点:公卫执业医师公卫执业医师
题型:单项选择题

[甲题] 四川泸州的黄永彬与妻子蒋伦芳结婚三十多年,有一养子。1994年起黄开始与张学英来往,1996年起二人公开同居,依靠黄的工资(退休金)及奖金生活,并曾经共同经营。但黄永彬与蒋伦芳并未离婚。2001年2月起,黄病重住院,张学英一直在医院照顾,法院认为其尽到了扶养义务。4月8日黄永彬立下遗嘱:“我决定,将依法所得的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泸州市江阳区的住房售价的一半(即4万元),以及手机一部留给我的朋友张学英一人所有。我去世后骨灰盒由张学英负责安葬。”4月20日,该遗嘱在纳溪区公证处得到公证。黄去世后,张根据遗嘱向蒋索要财产和骨灰盒,遭到蒋拒绝。张遂向纳溪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判令被告蒋伦芳按照遗嘱履行,同时对遗产申请诉前保全。从5月17日起,法院经过4次开庭之后(其间曾一度中止,2001年7月13日,纳溪区司法局对该公证遗嘱的“遗赠抚恤金”部分予以撤销,依然维持了住房补贴和公积金中属于黄永彬部分的公证。此后审理恢复),于10月11日判决驳回原告张学英的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依据《民法通则》第7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基本原则,认为黄永彬的遗嘱虽然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形式上也合法,但遗嘱内容存在违法之处,且黄永彬与原告的非法同居关系违反了《婚姻法》的有关规定,黄永彬遗赠遗嘱是一种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的行为,因此是无效的。本案的判决一方面获得了当地民众和一些学者的支持,另外很多法律界人士却认为这是道德与法和情与法的一次冲突,甚至认为有具体的实体法规则—《继承法》可依的情况下再依据法律原则,这样的判决是错误的。
对于此案你是怎么看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其各自的功能是什么
[答题要求]
1.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2.不少于600字。

题型:单项选择题

6是约数,24是倍数。[ ]

题型:单项选择题

关于小儿体表面积的估计,下列不正确的是()

A.小儿头面颈部体表面积为:(21-年龄)%

B.中国九分法不适用于小儿

C.小儿体表面积的特点是头大下肢小

D.小儿双下肢(不含臀部)体表面积为:(29+年龄)%

E.小儿躯干(含会阴)体表面积为27%

题型:单项选择题

脊柱四个生理弯曲,凸向前的是()。

A.颈曲

B.胸曲

C.背曲

D.腰曲

E.骶曲

题型:单项选择题

对信息化系统管理人员的要求是什么()

A、应熟悉系统的建设过程、调试过程

B、应熟悉系统中各设备生产厂家的生产流程

C、应熟悉建筑结构以及对信息化系统的要

D、成熟悉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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