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中,应在收回委托加工后征收消费税的有( )。A.商业批发企业销售委托其他企

题型:单项选择题

问题:

下列各项中,应在收回委托加工后征收消费税的有( )。

A.商业批发企业销售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的特制白酒,但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没有代收代缴税款的

B.商业批发企业收回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的特制白酒直接销售的

C.商业批发企业销售其委托加工,但要由受托方以其名义购买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D.工业企业委托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其他白酒的特制白酒

考点:会计资格考试初级会计(经济法)初级经济法基础
题型:单项选择题

肾病综合征患儿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8周后,尿蛋白无减少,其疗效属于()

A.敏感

B.部分敏感

C.糖皮质激素依赖

D.糖皮质激素耐药

E.糖皮质激素不耐受

题型:单项选择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17题。(22分)

缺憾的长度    钟成才

缺憾,有长度吗?

缺憾的长度是多长呢?普通人家会有这样的经历,某个要紧处要用一寸长的钉子,你搜索家中积累的五金杂件,什么螺丝图钉垫片一大堆,好不容易清出一枚钉子,—试,钉子太长;又探雷似的犁一遍过去,看中一枚,比一比,短了。再尔地毯式的搜查,在笔筒或书架等平常比较冷清丧失关照的地方勘查出几十枚钉子,结果无—适宜。备用的钉子不算少,合用的就—枚。可是,这—枚就那么难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问题不太大,只好取长就短,凑合着用,但是,一时找不到钳子,只得用钢锯代劳,然而不巧,中途又断了锯条,让你一筹莫展。坚硬的五毫米,够短了,足以让你伤透脑筋。

一杆秤,秤锤与重物处于平衡状态的时候,如果秤锤移动五毫米,那么矛盾便立即激化,不可调和。平衡是—种美,缺憾便是短短的五毫米,那么—点点而已。

—点点,接近于忽略不计,用来表示少之又少。五毫米微不足道,但足以造成莫大的悲剧。缺憾似乎是一种意外,不,应当属于必然。也许删除缺憾,也就死了震撼。或许人世间越大的缺憾长度越短。在夜晚,漫步于原野花径,皓月悬空,云丝飘拂,离得很远,很美丽,如果靠得近探看冷宫,遂发现它不过是清寂寒虚止境而已;日间的太阳更远,更美丽,但是,除了夸父逐日,没有谁渴望舍命造访,好让自己靠近它,立刻化作灰烬。极致,有时更接近于虚无缥缈,算不得缺憾,充其量是多情的幻想。能被人感知动人心魄的大凡是寻常的事物。在艺术方面,缺憾便是常客。长度便是一毫,看得见,摸不着,即所谓添一毫嫌多,减一毫嫌少。一毫,成了美丑的分界,表面上薄如蝉翼,实质上厚似泥墙,所谓失之毫厘谬之千里。这个看似透明的长度,可以促使古今中外的艺术家呕心沥血为之奋斗终生,也可以引诱科学家废寝忘食迷茫不醒。人类有可能借助科技在星际间旅行,却一定难以利用科技来描述和纠正感觉上存在的似有若无的长度。这是缺憾萦怀不化的魅力所在。

大概,宇宙诞生之时,缺憾也随之降临。没有缺憾,就不存在比较,也无所谓完美。缺憾不讲情面,不可抗拒地存在。面对缺憾,哭不顶用,笑一笑或许能感受缺憾之凄美。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人一生中体味到的缺憾越多,就越接近于领悟到完美,心性就越澄明,慧根就越稳固。历史上,孔子不为诸侯所用而授徒三千,孙膑中 * * 计而有兵书,司马迁受酷刑而作巨著,李白命途多舛而溢诗情万丈,苏轼仕途不进而开一代宗风,叹惋唏嘘披盖百代,不能说与缺憾毫无关系。这么说来,缺憾并不可怕,她本来就是断臂维纳斯,是未竟的艺术品,是完美的前兆。要相信天无绝人之境,叶吐而燕子归来,花尽而硕果满枝,阴尽预示阳生之必然性。怎见得?南朝的吴均《赠王桂阳》:“松生数寸时,遂为草所没。未见笼云心,谁知负霜骨。”此即滴水映汪洋之态,星火具燎原之势。一种感叹,一种豪气,前景光明。缺憾是探路者,莫非是庄周化蝶的敲门砖?

(选自2006年《散文》第一期,有删改)

14、文章开头从生活琐事谈起,这样写有什么作用?(4分)

15、作者说,缺憾“应当属于必然”,理由有哪些?(6分)

16、请分别说明下列句子在文中的含意。(4分)

⑴能被人感知动人心魄的大凡是寻常的事物。

⑵缺憾是探路者,莫非是庄周化蝶的敲门砖?

17、结合全文,回答下面的问题。(8分)

⑴文章末尾引用南朝吴均的诗,有何作用?

⑵读了《缺憾的长度》一文,你认为读者应从文中获得哪些启示?请简述。

题型:单项选择题

患者,男,43岁。口苦,心烦,胸闷不舒,入睡困难,舌质红,脉数。用药宜首选

A.栀子、淡豆豉
B.栀子、竹叶
C.黄连、肉桂
D.酸枣仁、柏子仁
E.酸枣仁、远志

题型:单项选择题

大量异烟肼长期使用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中应除外:

A.肝毒性

B.精神病

C.视神经炎

D.周围神经炎

E.肾毒性

题型:单项选择题

案情:2006年5月24日,受雇于刘某(车主)的张某驾车运货,途经一木桥时,桥断裂,连车带人掉入河中。张某摔伤后自费看病支付医疗费上万元。刘某多次找到该桥所有人南河公司索赔,无果。刘某于2007年1月25日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汽车修理费、停运损失费共计13.5万元。
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指定了15日的举证期限,在此期间刘某向法院提供了汽车产权证、购车发票等证据。一审开庭时,刘某又向法院提供了修车发票。庭审调查中,被告南河公司主张该证据已超过举证期限,丽刘某则解释说,迟延提出证据是因工作忙,未能及时索取发票,最后法官仍安排双方对该证据进行质证。经双方同意,法庭主持该案调解。在调解中,被告承认确有工作疏漏,未及时发布木桥弃用的公告;原告也承认,知道该木桥已弃用,但没想到会断裂。双方最终未能达成调解协议。2007年3月16日,法院依据双方在调解中陈述的事实和情况,认定被告承担主要责任,原告承担次要责任;并根据相关证据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汽车修理费、停运损失费共计 8万元。刘某当即表示将提起上诉。
2007年3月29日刘某因病去世。刘某之子小刘于2007年4月5日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提出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法院确认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顺延上诉期限,法院受理了小刘的上诉并同意顺延上诉期限。
2007年7月3日二审法院作出判决:原审原告提供的汽车修理费的证据中数额不实,依据新的事实证据,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汽车修理费、停运损失费共计4.5万元。
问题:
1.请指出一审法院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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