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事故的处理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是否依然存在隐患,应通过( )做出确认。A.检查

题型:单项选择题

问题:

质量事故的处理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是否依然存在隐患,应通过( )做出确认。

A.检查鉴定和验收
B.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C.分析事故原因
D.事故调查

考点: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题型:单项选择题

以下不是带状疱疹的诱因的是()

A.系统性红斑狼疮

B.恶性肿瘤

C.大面积烧伤

D.长期大量使用皮质类固醇

E.吸烟

题型: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一项不是蝗虫、蜘蛛、蜈蚣和虾所共同具有的特征? (    )

A.身体有许多体节构成

B.身体分为头、胸、腹三部分

C.具有分节的足和触角

D.具有坚硬的外骨骼

题型:单项选择题

风疹具有以下临床特征()

A.好发于春夏季节

B.发热1天左右出疹

C.疹点2~3天消退

D.很少见到气营证候

E.疹退后无色素沉着

题型:单项选择题

PAM单位

题型:单项选择题

韩洪宝、刘桂兰夫妇共生育子女3人,长子韩玉平,长女韩玉英,次女韩玉珍。 1966年韩洪宝夫妇在A市购买房屋4间,建筑面积90平方米,1980年1月,韩玉平与李旭结婚,于同年7月搬出分家另过,并于1981年初生有一子韩坤,4月,韩玉平因车祸丧生。1981年9月,韩洪宝病故,其遗产未作处理。韩洪宝去世后,刘桂兰与女儿韩玉英、韩玉珍共同生活。1995年,韩玉英结婚,搬到B市另过。1998年韩玉珍亦出嫁,刘桂兰独立生活。2002年6月,刘桂兰病故,其病故前,于2002年5月10日经A市公证处立下公证遗嘱,全文如下:“将韩洪宝、刘桂兰所有的房屋在我死后都留给我的大女儿韩玉英”。并将房屋产权证交给了韩五英。刘桂兰去世后,其次女看见姐姐家境不好,声明将自己应有的房屋产权赠给韩玉英。李旭认为,韩玉平也是家庭成员,理应分得部分遗产,遂将韩玉英起诉到人民法院。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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