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某在甲县因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连夜逃到邻县亲戚家,次日,甲县江门派出所经县公安局批准, 发布时间:2017-11-02 06:35 │ 来源:www.tikuol.com 题型:判断题 问题: 扁某在甲县因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连夜逃到邻县亲戚家,次日,甲县江门派出所经县公安局批准,将扁某拘传到江门派出所进行讯问。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题型:判断题 我国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请分析:(2)本条中的“隐匿罪证”与包庇罪中的“包庇”的区别。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