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某国有企业经批准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改组前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账面余额及评估确认的价值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金 额 | 项 目 | 金 额 |
现金 银行存款 短期投资 应收账款 减:坏账准备 原材料 库存商品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
| 评估前 | 评估后 | 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 其他应付款 长期借款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 270 140 40 8000
700 90 30 80 |
3 50 50 50 3 100 200 2 000 300 |
52
120 180 2100 300
|
合计 | 2150 | | 合计 | 2150 |
所得税税率为33%,核定股本总额为2000万元,股份总额为2 000万股,每股1元。
要求:
1.编制评估结果处理的会计分录,并编制调整后的科目余额表(保留整数)。
2.计算该企业应折合的股份数及对外发行的股份数。
3.编制结束旧账、另立新账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