钎焊()焊件厚度限制,可以把很薄的和很厚的两个工件焊接在一起。A.受 B.不受 C. 发布时间:2017-10-20 22:35 │ 来源:www.tikuol.com 题型:单项选择题 问题: 钎焊()焊件厚度限制,可以把很薄的和很厚的两个工件焊接在一起。A.受B.不受C.需考虑D.不知道
题型:单项选择题 可导致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的是()。常可导致牙龈肿胀、口腔溃疡的是()。易导致肝、脾、淋巴结明显肿大的是()。非特异性酯酶(+),不被氟化钠抑制见于()。非特异性酯酶(+),不被氟化钠抑制见于()。A.急性巨核细胞白血病B.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C.急性单核细胞白血病D.慢性粒细胞白血病E.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查看答案
题型:单项选择题 案情:李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于1993年以婚后积蓄购买桑塔纳轿车一辆,共同经营出租运营业务。1994年3月6日,因家庭矛盾,双方发生纠纷,进行争吵。王某一气之下,将桑塔纳轿车开走离家独居。4月1日,壬某与刘某联系,商量将桑塔纳轿车卖给刘某,双方商定价格为12万元,当天交付了轿车和全部购车款,一起去当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轿车所有权转移手续。当工作人员询问王某的丈夫对卖车的意见时,王某谎称其丈夫长期在外工作,不管家事,遂办理了汽车买卖手续,将车籍转到刘某名下,10日后,此事被李某发现,找刘某要车,被刘某拒绝。李某以王某为被告,刘某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返还财产。 对本案有以下几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夫妻双方共同购买一辆汽车,为共有财产。如果按份额分,每人各有一份,同时也享有一半的处分权。王某未经其丈夫的同意,擅自处分共有的汽车,侵害了李某的那一半共有权,所以该汽车买卖关系一半有效一半无效,王某应给李某一半的车款,即可确认该汽车买卖关系有效。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桑塔纳汽车是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分份额,共同享有所有权。王某处分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未经其配偶同意,其行为无效,刘某不能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 第三种意见认为,对共同共有的财产进行处分,应当由共同共有人一致进行,一方擅自处分,原则上应属无效;但是如果第三人是善意、有偿取得的,应当依照善意取得的原则,确认该买卖关系成立,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本案的第三人刘某对于买卖汽车是善意的,且交付了车款,取得了买卖的汽车,办理了车辆所有权转移手续,买卖关系成立,应认定买卖关系有效。 问题: 这个案件应当如何定性 查看答案
题型: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类的访问权限的描述中,( )是错误的。A.类中说明为公有的成员可以被程序中的任何代码访问B.类中说明为私有的成员只能被类的成员函数和说明为友元类的成员函数访问C.类中说明为保护的成员可以被该类的派生类的成员访问D.类的对象和类成员函数一样可以访问类的所有成员 查看答案
题型:单项选择题 假设中国甲公司在日本承包一发包人为韩国乙公司的桥梁建设工程,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未选择法律,后甲与乙发生争议,中国法院受理了此案,本案应适用()A.中国法B.日本法C.韩国法D.国际条约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