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有关资料如下:
(1)利润总额为2860万元。
(2)发生超标业务招待费150万元。
(3)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
(4)其他纳税调增金额为100万元(含调整的递延所得税)。
(5)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余额为20万元,期末余额为50万元。
(6)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余额为50万元,期末余额为40万元。
(7)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8)甲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发生额均影响本期所得税费用。
要求:
(1)计算宏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应交所得税;
(2)计算宏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所得税费用;
(3)计算宏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净利润;
(4)假定宏盛股份有限按照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