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判断题 朱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棉花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朱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税务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朱某需交纳增值税5000元,朱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某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其税款应当由厂方缴纳。县税务局未采纳朱某的意见,坚持要求朱某缴纳。请分析案例,回答以下问题:如果朱某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应以( )为复议机关。A.县税务局B.县税务局所属的县政府C.市税务局D.县人民法院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