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 发布时间:2017-07-18 04:39 │ 来源:www.tikuol.com 题型:判断题 问题: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