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诉乙借款纠纷,二审判决乙偿还甲本金和利息一共20万元。判决送达双方后,甲申请一审人
问题:
甲诉乙借款纠纷,二审判决乙偿还甲本金和利息一共20万元。判决送达双方后,甲申请一审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乙占有的一辆汽车采取了扣押措施。在拍卖前,丙向人民法院提出,汽车是其用乙的名义买的,实际所有人是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丙不是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因此他无权主张对汽车的权利
B.法院在对丙的异议审查过程中,应当解除对汽车的扣押措施
C.如果法院驳回了丙的异议,丙只能起诉甲主张对汽车的所有权
D.如果法院驳回了丙的异议,丙可以起诉甲主张对汽车的所有权,若乙也反对丙的所有权,则丙以甲和乙为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