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女)2005年丧偶,其有两个女儿乙(19岁)和丙(11岁),2006年3月甲与
题型:单项选择题
问题:
某甲(女)2005年丧偶,其有两个女儿乙(19岁)和丙(11岁),2006年3月甲与丁男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但双方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2008年5月丁男在外地打工时遭遇车祸当场死亡。甲参与了丁男的后事处理,肇事方除去丧葬费、料理后事的其他费用之外赔偿30万元。后甲及两个女儿与丁男的父母就该30万元的分配产生争执。有权请求分配该30万元的是( )。
A.甲为丁的配偶,可以请求分配
B.乙作为丁的继女,有权请求分配
C.丙作为丁的继女,有权请求分配
D.丁的父母有权请求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