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军是精神病患者,有一天,晓军用网球拍将邻居老王5岁的儿子小王打伤,孩子经医院抢救治疗脱险,花去医疗费9千余元。之后双方就损害赔偿问题没能达成协议。小王的父亲遂向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晓军就其所造成的损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晓军的父亲提出晓军是精神病患者,法院不应受理以晓军为被告的起诉,并拒绝应诉。后来晓军的父亲又向法院提出如果应诉的话,要求委托1名律师和1名医生代理诉讼。
问:
(1)晓军的诉讼行为能力如何可否列为被告
(2)法院是否应该受理此案
(3)晓军的父亲委托代理人的要求有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