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某区城建规划局批准远山房地产企业在已经建成的住宅小区内,1号楼前的空地上新盖一

题型:单项选择题

问题:

北京市某区城建规划局批准远山房地产企业在已经建成的住宅小区内,1号楼前的空地上新盖一栋住宅楼5号楼,与1号楼间距6米。1号楼的居民认为加盖的5号楼严重影响了1号楼居民的采光权、通风权和眺望权,2号楼、3号楼、4号楼的居民认为某区城建规划局在已经建成的小区,是已经经过总体规划后设计使用的小区,小区内的景观和布置在原来规划中已经确定了的,再次批准建房屋影响了整个小区的整体美感和布局,侵犯了他们的利益,是违法的。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居民对规划行为不服提起诉讼,区规划局认为5号楼与1号楼间距6米,符合城市规划法律的规定,并没有违法,另外,在规划的小区内变更规划,并不违反相应的法律,属于规划部门的依法职权。下列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

A.由于之前批准建设的小区规划是统一整体,房产商提供的规划图是对小区整体环境的承诺,小区居民也是因为看好整个规划的布局才选择购买小区的房子,现在违反以前规划建房,影响了全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因此,整个小区的所有居民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B.1号楼居民虽不拥有1号楼前空地的所有权,但是违规在这里建房,影响了居民的采光、通风、眺望等权利,因此具备原告资格;但是,2号楼、3号楼、4号楼的居民起诉的理由不能成立,因为规划可以由规划部门根据特殊情况加以调整和变更的,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因此,2号楼、3号楼、4号楼的居民不具备原告资格

C.该行政规划行为是远山房地产企业申请的,因此只有远山房地产企业才是规划行为的相对人,而该小区的居民不是规划行为的相对人,故不具备原告资格,但是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D.人民法院审查行政规划行为的合法性,判断的关键标准还是根据是否具有直接的、具体的权利,小区的居民是否对1号楼前空地拥有合法权益,直接影响其是否.享有原告资格,小区的居民只有1号楼的居民有直接利益,因此只有1号楼的居民有权提起诉讼,小区内其他人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不具有原告资格

考点:国家司法考试司法考试卷二司法卷二
题型:单项选择题

某大学修建一游泳馆,计划作为大学生运动会的水上项目场馆,但是建成后发现,游泳池的规格不符合比赛要求,因此被取消作为运动会场馆的资格。此时若计算其重置成本,应计算其()。

A.功能性贬值

B.经济性贬值

C.时间性贬值

D.磨损性贬值

题型:单项选择题

( )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A.2个

B.3个

C.4个

D.5个

题型:单项选择题
I like seeing kids happy and, if they_____, it makes my job a lot easier.    

A. do            
B. are                
C. will              
D. have
题型:单项选择题

3~4个月前的婴儿与成人不同,可表现为肌张力较高,克氏征阳性,这是因为()

A.活动主要由皮质下系统调节

B.神经细胞分化不完全

C.神经髓鞘发育不完全

D.神经轴突、树突发育不全

E.小儿脑耗氧量高

题型:单项选择题

成文时间应当用()写。

A.汉字小写

B.中文大写

C.中文小写

D.阿拉伯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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