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某中外合资制药企业,中外双方股权比例为6:4。1992年8月开始营运,经营期为20年。开始营运当年企业获利,但企业选择从下一年度起计算减免税优惠期限。下表是该企业从1992年到2001年的获利情况(不考虑地方所得税)(单位:万元):
年度 | 1992 | 1993 | 1994 | 1995 | 1996 |
获利情况 | 40 | -50 | 100 | 120 | 160 |
年度 | 1997 | 1998 | 1999 | 2000 | 2001 |
获利情况 | 180 | 230 | 300 | 210 | 250 |
1999年该企业被国家有关部门确认为先进技术企业。1999年该企业外方投资者将所分得的税后利润的70%再投资扩建本企业;在2000年的审核中该企业没有被继续确认为先进技术企业。2001年该企业购买国有设备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为10万
外方投资者1999年冉投资应退税款 ( )万元。
A.3.36
B.3.45
C.8.4
D.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