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和中 * * 党的创立过程中,都起到领导作用的历史人物是[ ]

题型:选择题

问题:

在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和中 * * 党的创立过程中,都起到领导作用的历史人物是[ ]

A、

B、

C、

D、

考点:新文化运动五四爱国运动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中共一大)
题型:选择题

肼(N2H4)分子的沸点高达113℃,燃烧热为642 kJ/mol,肼与氧气及氢氧化钾溶液还可构成燃料电池。已知肼的球棍模型如图所示,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 ]

A.肼分子中所有原子都达到8电子的稳定结构

B.肼-氧气燃料电池,负极的电极反应为:O2 +2H2O+4e-=4OH-

C.肼燃烧的热化学方程式为:N2H4(g)+O2(g) = N2(g) +2H2O(g);△H=-642 kJ/mol

D.肼沸点高达113℃,可推测肼分子间可形成氢键

题型:选择题

女性,40岁。突然发冷,高热伴腰痛,尿频、尿急、尿痛,肾区有压痛和叩击痛,尿蛋白微量,镜检:白细胞成堆,白细胞管型1~2个/HP,肾功能正常,中段尿培养有大肠杆菌生长,菌落计数大于105/ml,血白细胞15.4×109/L,中性87%,最有可能的诊断是()

A.急性膀胱炎

B.急性肾盂肾炎

C.慢性肾盂肾炎

D.下尿路感染

E.慢性肾盂肾炎急性发作

题型:选择题

(三)阅读下面短文,回答问题  诠释方法在解释过程中,除了认知功能之外,尚有另外一项功能:两相符合及调整一致的功能,这是单纯的历史解释所不能达到的目的。所谓两相符合指的是法规为主体,共同生活所发生的现实情况是客体,使主客两者调和一致之意。解释法律的机关,不限于传达以过去的事实为对象的法律规范之原始意义,应更进一步在穷尽法律的原意之外,从该法律规范作为整体法制一环的关联性中,发挥其效力。解释者把法律条文的原始意义加以重组并不足够,解释者必须使法律的含义与当前的生活现状相适应。  贝提反复强调法律规范的解释与纯认知的理解或判断不同,它不以发现真理为目的,法的解释在于作为社会共同生活之工具性的目的,这种功用在调和私法领域的各种利益冲突时,表现最为明显。不同社会利益集团对法律规范的形成皆有其影响存在,这是每一个具有历史背景的社会本质。法官基于对利益冲突应作出评价的职责,对这一社会本质不能忽视。这又涉及历史解释方法的问题,所谓历史解释并非指从历史的原著者及语言学方法来获致单纯的知识。因为法律解释不是在作纯理论的探讨,相反的,作为社会单位的不同利益主体,都把所理解的法律当作游戏规则并受其拘束,故历史解释无非是以历史方法确认法律含义的基础上,用目的论式表现其规范效力的解释任务,达成符合现实需要之解说及补充性的功能。而所谓立法者的意思或观点,既不是指立法者内心的意思或评价,也不是指涉国会多数的团体意志而言,乃是指作为规范应有的客观评价。  补充性功能是基于动态的内在关联性以及客观上的调和一致,与静态的并忠实的受成文法条拘束之解释,全然不同。以补充性的解释俾使获致裁判的法则,有诉诸法官情绪判断的危险,也可称之为取决法官价值哲学式的裁量。其实解释者不太可能专断,因为仍然须受法律解释之基本价值所约束,因为解释者的判断在整体法秩序的关联关系中,处于低位阶的层级。法官或法学家的判断,不能情绪化或恣意为之。还有下列因素是贝氏所未讨论的:法官受诉讼审级的制约或合议形成法庭意见而非一人独断独行,至于学者的见解原本就是不具拘束力之公共论坛中的一种声音而已。  贝提以具体个案为例,他认为有两个步骤:首先,确定现行法律规范所欲保护的利益;其次,在欠缺可供裁判采用的法则时,就应以先前所讲的补充方式获致裁判所依据的法则。法律的原始意义是主体,现时的个案构成要件事实是客体,这时不是硬将主体配合客体,认为这样就可保持主体的原意不变。事实并非如此,相反的,须是客体趋近于主体,因为客体是反映不断变动中的法律生活之现实,应纳入法律适用的功能范围之内。至于法规客观上能符合并反映因变动不居之社会生活的事实关系,正有赖于诠释学了。  (节选自吴庚《政法理论与法学方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有删改)

法官行使解释权,容易产生情绪化或者恣意为之的弊病,但由于一些因素的存在,这些弊病受到一定的约束.这些因素中不包括

A.法律解释的基本价值

B.诉讼的审级

C.合议形成的法庭意见

D.学者的见解

题型:选择题

转送管辖必须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A.必须属于特殊管辖的复议案件

B.转送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且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

C.受转送的复议机关对该案件有管辖权

D.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题型:选择题

()是所有数据中最大值和最小值之间的差。

A.全数

B.标准差

C.方差

D.中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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