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进出口公司7月份与美国安心食品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安心食品公司销售葡萄酒500吨,采用信用证结算,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1)7月3日,收到储运部门转来出库单,列明出库葡萄酒500吨,每吨2000元。
(2)7月5日,收到业务部门转来销售葡萄酒的发票副本和银行回单。发票列明葡萄酒500屯,每吨USD500CIF价,共计货款250000美元。当日美元汇率为1:6.27,分别确认出口葡萄酒的销售收入和结转销售成本。
(3)7月9日,签发转账支票支付长江运输公司运杂费6550元,支付葡萄酒的装船费1450元。
(4)7月13日,收到远洋运输公司发票1张,金额为4000美元,系500吨葡萄酒的国外运费,当即从外币账户汇付给对方,当日美元汇率为1:6.31。
(5)7月16日,按葡萄酒的CIF价格的110%向保险公司投保保费率为3%,签发转账支票从外币性账户支付。当日汇率美元汇率为1:6.23。
(6)7月19日,根据出口葡萄酒2%的佣金率,将应付客户的暗佣入账。当日汇率美元汇率为1:6.32。
(7)7月22日,收到银行转来收汇通知,出口销售货款存入外币存款账户。当日美元汇率为1:6.28。
(8)7月23日,将应付的暗佣汇付给中间商,当日美元汇率为1:6.25。
要求:根据该公司上列各项业务,编制必要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