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采用账结法结转本年利润,2009年有关资料如下:
(1)12月31日结账前部分科目余额如下表所列(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 借方余额 | 贷方余额 | 科目名称 | 借方余额 | 贷方余额 |
主营业务收入 | | 3600 | 财务费用 | 120 | |
主营业务成本 | 2500 | | 资产减值损失 | 8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57 | | 投资收益 | | 38 |
销售费用 | 190 | | 营业外收入 | | 12 |
管理费用 | 470 | | 营业外支出 | 10 | |
本年利润 | | 995 | 利润分配 | | 80 |
(2)企业所得税按月计提,适用税率为25%。12月31日结账前“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余额均为零。12月份发生的营业外支出中含罚款支出5万元,且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3)该企业2008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额为17200万元,负债总额为10320万元;200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额为18800万元,负债总额为11020万元。
(4)2009年度企业按当年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按当年净利润的30%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要求:(1)计算2009年12月甲公司实现的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
(2)编制甲公司2009年12月份计提应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2009年12月份结转本年利润的会计分录。
(4)计算甲公司2009年度的资本保值增值率和当年年末的资产负债率。
(5)编制甲公司2009年计提盈余公积、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