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的硬件主要包括:中央处理器(CPU)、存储器、输出设备和( )。A.键盘 B

题型:单项选择题

问题:

计算机的硬件主要包括:中央处理器(CPU)、存储器、输出设备和( )。

A.键盘

B.鼠标

C.输入设备

D.显示器

考点:计算机等级考试MSOffice一级MSOffice笔试351
题型:单项选择题

社会工作者小晴了解到,社区中有一些公司的“白领”,由于工作中竞争比较激烈,所承受的心理压力较大,使他们的精神处于亚健康的状态。小晴通过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舒解心理压力,进而使他们正常地投入工作和生活。小晴所做的工作属于()。

A.社会救助

B.心理健康服务

C.家庭服务

D.医疗社会工作

题型:单项选择题

最适合作根外追肥的肥料是()。

A、NH4HCO3

B、(NH4)2SO4

C、尿素;

D、NH4NO3

题型:单项选择题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 )等。

A.以资本化的固定

B.人工成本

C.用物资成本

题型:单项选择题


某大型顶进箱涵工程为三孔箱涵,箱涵总跨度22m,高5m,总长度33.66m,共分三节,需穿越5条既有铁路站场线;采用钢板桩后背,箱涵前设钢刃脚,箱涵顶板位于地面以下0.6m,箱涵穿越处有一条自来水管需保护。地下水位于地面以下3m处。箱涵预制工作坑采用放坡开挖,采用轻型井点降水。
项目部编制了轨道加固方案,采用轨束梁加固线路,以保障列车按正常速度行驶;制定了顶进时对桥(涵)体各部位的测量监控方案,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按原进度计划,箱涵顶进在雨期施工前完成。开工后,由于工作坑施工缓慢,进度严重拖后。预制箱涵达到设计强度并已完成现场线路加固后,顶进施工已进入雨期。项目部加强了降排水工作后开始顶进施工。为抢进度保工期,采用轮式装载机直接开入箱涵孔内铲挖开挖面土体,控制开挖面坡度为1:0.65,钢刃脚进土50mm;根据土质确定挖土进尺为0.5m,并且在列车运营过程中连续顶进。
箱涵顶进接近正常运营的第一条线路时,遇一场大雨。第二天,正在顶进施工时,开挖面坍塌,造成了安全事故。
问题

依据背景资料分析开挖面坍塌的可能原因有哪些

题型:单项选择题

2008年4月,甲出版社与张刚签订合同约定:张刚接受甲出版社委托,主编成人教育培训教材《英语听说教程》书稿和配套教学软件。该套教材的著作权归甲出版社所有并由其出版,但甲出版社应为张刚和其他编写人员署名,并以一次性稿酬形式向编写人员支付报酬。合同签订后,张刚向甲出版社提出,希望由其好友陈平经营的乙发行公司担任该教材的总发行,并出示了本省新闻出版局颁发给乙发行公司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甲出版社同意了。

2009年8月,张刚交稿。甲出版社指派新招聘的编辑王栋审稿。王栋是英语专业应届硕士生,两年前已获得出版专业初级职业资格。他在审读《英语听说教程》稿件时,提出不少很好的意见,负责指导王栋的副编审李群看后很满意。因此,在该书稿退修返回并经三审通过后,出版社又让王栋对全稿进行编辑加工,由李群复核后提交复审、终审审定。在省新闻出版局批准出版与《英语听说教程》配套的电子出版物光盘后,甲出版社安排王栋与本社相关部门一起用张刚提供的原始电子文件制作了原版盘。

2010年3月,《英语听说教程》出版,该书的面封和扉页署有“张刚主编”,其他编写人员名单列于前勒口,后勒口标有“责任编辑:李群,王栋”和封面设计者姓名;配套的光盘因与图书一起销售,盘面上仅印“《英语听说教程》配套教学软件”字样,装于粘在图书底封里的空白纸袋内。甲出版社随即把该教材委托乙发行公司总发行。

2010年5月,王栋发现,丙公司生产、销售的“跟我学外语”学习机的说明书声称通过上网下载能得到最新的英语听说学习指导,怀疑其中会擅自使用甲出版社的教材。于是,他按照说明书的介绍,登录丙公司网站的“跟我学外语”网页,点击其中“教学软件推荐”项后,进入一个名为“英语电子教材世界”的网站,看到列有数十种包括《英语听说教程》在内的英语教材教学软件。王栋按要求支付费用后得以下载该教学软件。经试用发现,其中内容与《英语听说教程》配套教学软件相同,但文件格式不同,不能在计算机上使用,只能在“跟我学外语”学习机上使用。王栋再次登录“英语电子教材世界”网站,查看其经营者的资料,但是主页上找不到新闻出版总署的互联网出版批准文号。甲出版社再根据“英语电子教材世界”的网址,请求互联网主管部门和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帮助确认经营者的身份,但是,在ICP/IP地址信息管理系统中和全国互联网出版单位名录中都没有与该网址对应的资料。

根据这一情况,甲出版社以丙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著作权侵权之诉。在法庭上,丙公司辩称:《英语听说教程》面封和扉页的作者署名都是“张刚主编”,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为作者,而著作权应该归属作者所有,甲出版社称自己享有该教材的著作权是违法的;甲出版社作为图书出版者,只享有作者授予的图书专有出版权,而在互联网上传播涉案作品的行为,仅与该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有关,并没有侵犯甲出版社的图书专有出版权。因此,甲出版社并非真正的权利人,无权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此外,丙公司只是提供了“跟我学外语”学习机的技术数据,让丁信息技术公司据之更改软件的文件格式,以满足用户需求,而将包括涉案作品在内的各种教学软件放到网站上供用户有偿下载的行为,都是丁信息技术公司实施的。如果说这种行为侵权,那也必须由丁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丙公司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不应成为本案的被告。

为什么问题二中的某项或某几项说法是正确的?

更多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