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18.2gMg、Al、Fe组成的合金溶于足量的NaOH溶液中,可产生0.3mo

题型:选择题

问题:

将18.2gMg、Al、Fe组成的合金溶于足量的NaOH溶液中,可产生0.3mol气体.另取等质量合金溶于过量稀硝酸中,生成NO气体,向反应后的溶液中加入NaOH溶液恰好使Mg2+、Al3+、Fe3+完全转化为沉淀,其质量为43.7g,则上述反应中生成NO气体的体积(标况下)为(  )

A.22.4L

B.11.2L

C.33.6L

D.6.72L

考点:化学反应方程式
题型:选择题

已知数列{an}的前n项和Sn,求通项an.

(1)Sn=3n-1;

(2)Sn=n2+3n+1.

题型:选择题

实用类文本阅读

反思华为

①爱反思的任正非在2000年不再在企业里提狼性,跟李一男的出走不无相关,甚至可以说正是李一男的出走让他看到了狼性文化带给企业的后遗症。

②华为“狼性文化”的后遗症最早是从企业内部爆发的。在这里,“返狼病”已经发作,不过发作主体不是华为,而是人称“小华为”的港湾科技公司(以下简称“港湾”)。而让港湾发生病变直至死亡的推动器正是港湾的“父亲”——华为。

③称华为为港湾的“父亲”不是信口开河。港湾的创始人李一男曾是华为的“二把手”,被认为是任正非的接班人,华为人称任正非待李一男像父亲对待儿子。当年李一男按华为的规矩带着一批重要员工提出内部创业(内部创业本是华为安置老员工的一种手段),并用结算股权换来的一千多万元设备在北京创办了港湾。最初销售华为的产品,后来开始与华为展开了同业竞争。深谙狼道的李一男同样利用狼性迅速立足,在某些设备上的市场份额已逼近华为,业内外人士普遍看好港湾的未来,称之为中国下一个华为,受到了众多风险投资的青睐。

④李一男的离开让任正非痛心疾首,李一男以暗度陈仓的方式带走核心员工的行为更是让任正非愤怒。据报道,李一男走得却是异常的坚决和无情。我一直觉得爱反思的任正非在2000年不再在企业里提狼性,跟李一男的出走不无相关,甚至可以说正是李一男的出走让他看到了狼性文化带给企业的后遗症。

⑤李一男离开最初几年,尽管毫不掩饰地扩张和与华为抢食,任正非似乎并不在意,这也正是任正非人性和父性的体现。但随着港湾的渐成气候,吸引了大量资金并开始与西门子等国外厂商合作,直接威胁到华为的时候,任正非的狼性也再一次爆发。华为成立专门的“打港办”,只要港湾的单,华为不惜任何代价也要抢到手。同时,华为通过系列手段破坏港湾与其他国外厂商的合作,在港湾走投无路要卖给西门子等公司时,华为同样让已经板上钉钉的交易泡汤。

2006年,春暖花开的时节里传出了出人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惊人消息:华为收购了港湾全部资产。港湾与华为的争斗以华为的全胜而告终。在传说港湾员工被华为就地解聘的时候,很多人更热衷猜测李一男是否会重新回到华为,甚至是否有接任正非的班的可能。有朋友跟我说,这种收购更像是胜利者的故作姿态,因为此时的港湾已被华为打压得没有什么真正的值得收购的价值了。不过,我更愿意相信这是华为人性艰难复苏的行为表现。

⑦港湾的失败在我看来简单得可以用一句话概括:狼群在扩张中,新的头狼带领着自己的队伍义无反顾地另建狼群,与老狼群争夺地盘和食物,被老狼群毫不留情地消灭。这实际上是狼性文化导致失败的典型案例,可惜的是很多人没有看到这一点。

注:任正非,华为总裁,1988年以两万元注册资本创办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发展迅猛。如今,华为已成为全球通信设备制造业的巨头。任正非的名言是:发展中的企业犹如一只狼。任正非在企业内部曾提倡“狼性文化”。

小题1:文中所说的“狼性文化”具有怎样的特点?(4分)

小题2:文中第⑥段的划线句子中的“出人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怎么理解?

小题3:从文中看,作者认为任正非的华为与李一男的港湾的竞争是企业间的不良竞争,你赞同他的观点吗?你认为华为是否应该摒弃狼性文化?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

题型:选择题

位于青藏地区的青海省被誉为“中华水塔”,是“三江’’的发源地。那么,“三江”指的是

A.黄河、长江和金沙江

B.黄河、渭河和澜沧江

C.黄河、长江和澜沧江

D.金沙江、长江和澜沧江

题型:选择题

我国万泉公司与日本双太公司在A市合资成立双龙公司,合资合同中约定,凡与合资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随后万泉公司又与双太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因双太公司没有依合同约定付清货款,而产生纠纷。如果万泉公司在万泉公司住所地法院起诉该公司拖欠货款,且双太公司参加诉讼,法院进行了审理并作出判决,那么下列关于法院管辖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法院行使管辖权是合理的,其理由在于民事诉讼法中的原告就被告原则

B.法院行使管辖权是合理的,其理由在于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应诉管辖

C.法院行使管辖权是错误的,原因在于有仲裁协议的存在,排除了法院管辖权

D.法院行使管辖权是合理的,其理由在于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牵连管辖

题型:选择题

男性,60岁。下楼时不慎摔伤右髋部。查体:右下吱短缩。外旋50°畸形,右髋肿胀不明显,但有叩痛。

检查提示右侧股骨颈骨折,Garden分型为Ⅰ型。最佳的治疗方案是()

A.急诊行切开复位三刃钉固定术

B.右下肢皮肤牵引术

C.右侧全髋关节置换术

D.右侧股骨头置换术

E.复位石膏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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