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同学相处过程中,下面哪些方式可以使自己友爱合群[ ] ①坦率地敞开自己的感情

题型:选择题

问题:

与同学相处过程中,下面哪些方式可以使自己友爱合群[ ]

①坦率地敞开自己的感情           

②保守朋友的私人秘密

③交流时注意力集中,不要心不在焉 

④发生矛盾时互相不让,等对方先认错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考点:与同学交往
题型:选择题
已知函数f(x)=x3+ax2+bx+c,曲线y=f(x)在x=1处的切线为l:3x-y+1=0,当x=
2
3
时,y=f(x)有极值.
(1)求a、b、c的值;
(2)求y=f(x)在[-3,1]上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题型:选择题

某烃在标准状况下的密度为3.215g/L,现取3.6g该烃完全燃烧,将全部产物依次通入足量的浓硫酸和碱石灰,浓硫酸增重5.4g,碱石灰增重11g,求:

(1)该烃的相对分子质量;

(2)确定该烃的分子式;

(3)已知该烃的一氯代物只有一种,写出该烃的结构简式.

题型:选择题

确定转回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恢复累计折旧的金额:应将计提减值准备后重新计算确定的折旧额与按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提的折旧额的差额,调整累计折旧。 ( )

题型:选择题

案情:老方创作的纪实小说《村支书的苦与乐》,以某县吴村村支部书记吴某为原型进行创作,其中描述了他与村霸林申(以林甲为原型)之间斗智斗勇的冲突场面。小说在《山南海北》杂志发表后,林甲认为小说将村支书作为正义的化身进行描述,将自己作为“村霸”进行刻画,侵犯其名誉权。林甲起诉老方,请求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并赔礼道歉。
法院受理本案后,追加杂志社为共同被告。由于林甲死亡,法院变更其子林乙为原告,其后又准许林乙将请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数额变更为3万元。一审过程中,被告提出了当地镇党委处理林甲相关问题的决定(档案材料)作为证据,证明小说的描述有事实根据。一审判决认为,镇党委办公室虽然给老方提供了处理决定(档案材料),但并未明确同意可据此创作小说,故该材料不能作为证据;同时认为,杂志社编辑与作家老方和林甲虽不认识,难以核实有关事实,但也不能免除侵权责任,故认定老方和杂志社构成侵权,判决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并在《山南海北》上刊登小说情节失实的声明以消除影响。判决未涉及赔礼道歉的问题。
林乙、老方和杂志社均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经过书面审查,未接触当事人,直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一审法院经过重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均未再提出上诉。老方和杂志社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了赔偿义务,但拒绝赔礼道歉。
问题:

林乙在诉讼结束后能否另案起诉,请求老方赔偿精神损害为什么

题型:选择题
3A的直流电通过电阻R时,t时间内产生的热量为Q;现让一交流电通过电阻R,若2t时间内产生的热量为Q,则该交流电流的有效值和最大值分别为(  )

A.I=3/2A,Im=3A

B.I有=3A,I=3A

C.I有= A,I A

D.I3A,Im=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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