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店2006年10月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1)经营客房取得房费收入36000元。
(2)经营餐厅取得收入45800元,其中有烟酒18000元。
(3)出租会议室取得租金收入6800元。
(4)经营保龄球馆取得收入15200元;经营歌舞厅取得收入24900元。
(5)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为150000元),取得收入350000元。
(6)从某企业购买烟酒共50000元,本月该企业在本舞厅共消费了53200元,双方商定
相互抵冲,差价不再结算,企业按50000万元开具营业税发票。
(7)处置酒店周边地区垃圾,向有关单位和居民收取垃圾处置费10000元。
该酒店上述收入均分别核算。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经营客房取得房费收入应纳营业税;
(2)经营餐厅取得收入应纳营业税;
(3)出租会议室取得租金收入应纳营业税;
(4)经营保龄球馆和歌舞厅收入应纳营业税;
(5)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应纳营业税;
(6)与企业抵账行为应纳营业税;
(7)收取垃圾处置费应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