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解答题 北京甲公司(位于北京市A区)与上海乙公司(位于上海市B区)签订一份购销玉石工艺品的合同,合同履行地为上海乙公司住所地。后双方产生争议,上海乙公司向北京A区人民法院与上海B区人民法院都提起了诉讼。下列有关该案管辖解决不正确的有:A.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B.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C.由两个法院协商解决D.由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