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营业税税率为5%,假定不考虑除营业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有关资料如下: (1) 2006年12月31日A公司以银行存款购入一栋写字楼,取得成本为40000万元;A公司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写字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20年,于当日办理完毕相关手续。 写字楼的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假定按年计提折旧。 (2) 2006年12月31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经营租赁协议,将该写字楼整体出租给B公司,租赁期开始日为2007年1月1日,租期为2年,年租金为3000万元,每年年末支付。 (3) 2007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发生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其可收回金额为34200万元。 (4) 2008年末租赁期满,A公司将写字楼收回,开始作为办公楼用于本企业的行政管理。 要求: (1) 编制A公司购入写字楼的相关会计分录。 (2) 编制2007年末该写字楼的相关会计分录。 (3) 编制2008年末该写字楼的相关会计分录。